广东中山社保补充保险续保指南
广东中山社保补充保险是一种保障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用的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可选择续保或终止补充保险。以下指南介绍了中山社保补充保险的续保流程。
续保时间
社保补充保险的续保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续保时间,则该补充保险将自动终止。
续保途径
1. 网上续保
参保人员可登录中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官网(http://si.zhongshan.gov.cn/),点击“个人服务”进入“社保查询及缴费”页面,选择“广州农商银行社保缴费”平台,按照提示完成续保缴费。
2. 窗口续保
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前往指定社保经办服务机构窗口办理续保手续。
3. 代理续保
参保人员可委托家人或朋友代为续保,代办人需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续保费用
社保补充保险的续保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续保费用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险种和缴费档次而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险种和缴费档次。
续保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 委托书(代办续保时需要)
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应及时续保,避免因逾期缴费而导致补充保险中断。
* 续保费用缴纳后,不受理退还申请。
* 参保人员在续保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先由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用,待续保手续完成并扣除当期续保费用后,方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 参保人员在续保后,如需变更险种或缴费档次,需在次年续保期间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