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是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律规范,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利益和健康权益。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筹集办法、管理机构、待遇支付方式、监督管理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
1. 职工;
2. 其他退休人员;
3. 职工家属;
4.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集办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集办法包括:
1. 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 财政补助;
4. 其他筹资渠道。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包括:
1. 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方式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方式包括:
1. 定额支付;
2. 按比例支付;
3. 按实际费用支付;
4. 其他支付方式。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包括:
1. 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机构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4.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监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实施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利益和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