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交流程概述
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续交流程是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连续参保,确保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续交流程如下:
续交流程时间
参保人每年应于当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续缴手续,逾期不办理续缴手续的,自次月1日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续交流程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续缴手续:
网上续缴:参保人可登录苏州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续缴保费”菜单,按照页面提示缴纳保费。
手机APP续缴:参保人可下载并安装“苏州市医疗保险服务APP”,注册登录后,选择“续缴保费”菜单,按照页面提示缴纳保费。
银行柜台续缴: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苏州市各大银行柜台缴纳保费。
邮局续缴: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苏州市各大邮局缴纳保费。
续交流程费用
参保人续缴的保费标准为上一年度苏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为4%,单位缴纳部分为2%。具体缴费金额,以实际缴纳为准。
续交流程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办理续缴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参保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缴手续,逾期不办理续缴手续的,自次月1日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参保人在办理续缴手续时,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时缴纳保费。
参保人在缴纳保费时,应使用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确保银行卡内有足额的余额。
参保人在办理续缴手续后,应妥善保管参保缴费凭证,以便日后查询或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