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法律和法规,为参加保险的劳动者建立的积累基金,当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现其他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时,定期从基金中按月或一次性领取生活费用,保证其基本生活。芜湖市养老保险也已经全面施行,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参保条件
1.必须是芜湖市户籍人员;
2.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在芜湖市参保的企业或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单位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单位应在办理完毕参保手续后的30日内,将下列材料报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全体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职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信息单。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前款材料后,应在10日内对参保单位进行审核,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受理参保登记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报批下发的企业,其当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自当月起至12月31日止。
5.职工应在办理完毕参保手续后的1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开户手续。
缴费标准
芜湖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领取条件
1.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2.职工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4.职工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失踪,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5.职工达到延迟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6.职工死亡,其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的。
领取流程
1.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应在退休后3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60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决定;
3.经审核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将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
1.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2.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和医疗补助金。
3.职工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如果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4.职工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