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使用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西双版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贷款申请
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须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信息等。
贷款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将对申请人资质、收入、信用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
贷款发放
借款合同签订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还款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可通过公积金账户自动扣款或柜台缴存方式还款。
西双版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西双版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规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含)以上
申请贷款时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信用良好
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建房协议
借款人婚姻状况条件
未婚职工可申请贷款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可申请贷款,但只可选择一个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
购房条件
所购住房应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商品住房或自建住房
所购住房应为职工及其配偶或子女自住
房屋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