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一档报销比例
深圳生育保险一档报销比例为100%。也就是说,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一档的职工,在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部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足支付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生育发生医疗费用,应当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生育保险一档的参保条件
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一档。另外,在深圳工作但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一档。生育保险一档的参保费率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0.8%,由职工个人缴纳。用人单位不缴纳生育保险一档的参保费。
生育保险一档的保障范围
生育保险一档的保障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在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检查费等。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生育期间领取的工资,其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是指职工因计划生育而发生的手术费用,包括结扎手术费、引产手术费、人工流产手术费等。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一档的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上述保障范围内的待遇。
深圳生育保险一档的报销流程
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一档的职工,在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职工对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职工应当在生育后6个月内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职工对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从职工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