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支持舟山市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修订,现解读如下:
贷款额度
《实施细则》明确,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第二笔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55年。
贷款利率
《实施细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浮动,当前贷款利率为: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执行3.25%的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至10年(含)的,执行3.35%的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至15年(含)的,执行3.40%的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15年(含)以上的,执行3.45%的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
《实施细则》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两种: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抵押担保
《实施细则》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分为两种:抵押房产和抵押其他资产。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押担保方式。
其他政策
《实施细则》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使用、贷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
贷款所购住房为借款人自住住房,且符合规定要求;
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良好,且无重大负债;
《实施细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贷款政策不再适用。
《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体系,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优惠的住房贷款服务。如有更多疑问,请拨打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580-262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