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提取住房基金,办理手续详细流程
**第一步:确认资格和条件**
教师提取住房基金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学校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因购买、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居住;
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未提取公积金;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步:准备材料**
教师提取住房基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或其它任职证明;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其他所需材料(如租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第三步:提交申请**
教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柜台办理:**携带所需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手机App,在线提交申请。
**第四步:审核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教师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批,一般需1-3个工作日。
**第五步:提取资金**
审核通过后,教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柜台提取:**携带身份证和取款凭证到银行柜台办理提取;
**转账提取:**填写转账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转入教师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别提示**
教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提取资格;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教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教师提取住房公积金后,需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教师可再次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只能提取账户中新增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