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会员资格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具体条件如下:
一、单位会员
1、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
2、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3、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社会形象;
4、同意缴纳会费;
5、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通过。
二、个人会员
1、具有荆门市户籍或在荆门市工作、学习的保险从业人员;
2、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4、同意缴纳会费;
5、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通过。
三、会费
本协会会员的会费标准由本协会会员大会确定。会员会费按年度缴纳,具体缴纳方式由本协会另行规定。
四、会员权利
本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2、选举和被选举为本协会的理事、监事;
3、向本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4、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5、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会员义务
本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按时缴纳会费;
5、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六、会员资格的终止
本协会会员资格的终止方式有以下几种:
1、自愿退会;
2、被本协会常务理事会除名;
3、因单位会员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会员资格;
4、因个人会员死亡或丧失荆门市户籍而终止会员资格。
七、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