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职工生育保险,哪些人可以享受?
苏州男职工生育保险是指,在苏州境内依法用工单位(含单位的子分公司、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及其职工,不因性别、地区、部门、行业、职业、用工形式等而受任何歧视,均可享受苏州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 男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
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医疗费用。
1.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包括男性职工因配偶生育享受的生育津贴和男性职工因本人患职业病期间生育享受的生育津贴。
2.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指男职工因妻子生育或者本人患职业病期间生育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程序
1. 职工在生育前向参保单位提出生育保险申请;
2. 参保单位在职工生育后30日内向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3. 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30日内,对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的职工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
苏州男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2.4%;
2. 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部分的0.8%;
3. 苏州男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4. 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