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安置房。
申请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已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 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
*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借款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已婚且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
* 借款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 借款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开发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4. 房屋抵押登记。借款人将购买的房屋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6. 还款。借款人每月按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款。
注意事项
在申请购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购买房屋总价的80%;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
*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