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的动用的具体操作
大修基金是用于建筑物公共部位及共有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时所需的资金,由全体业主共同筹集。大修基金的动用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具体操作如下:
1、提出申请
大修基金的动用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向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大修项目的名称、规模、内容和概算;
大修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
大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计划;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审核批准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批准大修项目的实施,并下发大修基金动用通知书。
3、招标投标
大修项目经批准后,应当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
4、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大修项目的施工内容、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等事项。
5、工程实施
大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报备。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接受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工程验收
大修工程完成后,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出具大修工程验收合格证。
7、资金支付
大修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中标单位。资金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并有完整的凭证。
8、归档备案
大修工程完成后,应当将大修基金动用申请书、审核意见、大修基金动用通知书、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归档备案。
以上就是大修基金的动用具体操作与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