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社保转到深圳,如何办理手续?
办理条件
* 珠海社保参保满6个月以上;
* 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生育保险满3个月以上;
* 在珠海没有未完结的社保业务(如欠社保费、未办理社保转移等);
* 在深圳已办理就业登记或缴纳社保。
办理流程
**1. 申请转移**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参保凭证等材料到珠海社保中心提交《珠海市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转移手续费。
* 社保中心核查申请材料并出具《珠海市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2. 接收地核准**
* 持《珠海市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到深圳社保局办理接收地核准手续。
* 深圳社保局核查证明并出具《深圳市社保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接受函》。
**3. 转移缴费记录**
* 持《深圳市社保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接受函》到珠海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将缴费记录转移到深圳社保局。
* 深圳社保局收到缴费记录后,会将对应金额转入深圳社保账户。
**4. 清算补贴**
* 转移时,如果珠海社保账户中有未使用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申请清算结余补贴。
* 领取补贴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材料,并到珠海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注意事项
* 社保转移只能从一个社保缴纳地转移到另一个社保缴纳地,不能同时转移到多个城市。
* 社保转移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在办理期间,社保缴纳可能会中断,需及时补缴以免影响社保权益。
* 珠海社保转移到深圳后,社保缴纳期限从转移之日起计算。
* 如果转移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珠海或深圳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