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社保补缴条件
在甘肃省,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补缴:
具有甘肃省户籍
申请人必须具有甘肃省户籍,并已达到法定参保年龄。
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申请人此前未参加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已参加但存在补缴断缴的时期。
符合参保缴费条件
申请人符合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条件,即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时间范围
申请人可以补缴的社保期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后至申请之日止。
补缴方式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缴:
现场办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甘肃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或“甘肃人社APP”进行在线补缴申请。
补缴费用
补缴费用按照补缴社保期间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缴费基数由申请人自行申报,费率根据当年社保缴费标准执行。
补缴期限
补缴社保的期限为一次性补足,最长不超过5年。
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后,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延长,但不能提前退休。补缴的社保费不受国家养老保险基金补贴,个人需自行缴纳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