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负责的范围
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过失或疏忽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责任保险的负责范围包括:
承保责任范围
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范围。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通常包括:
(1)人身伤害保险:
(2)财产损失保险:
(3)法律费用保险:
(4)污染保险:
(5)产品责任保险:
(6)职业责任保险:
(7)交通责任保险等。
责任保险的免责条款
责任保险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对不属于承保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责任保险的免责条款通常包括: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2)战争、暴乱、罢工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核事故、放射性污染等核危害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人未尽应有的注意义务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等。
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对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金额。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经济承受能力、保险费率等因素确定。
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分为:
(1)单次赔偿限额:
(2)年度赔偿限额:
(3)总赔偿限额等。
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
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程序。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通常包括:
(1)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派员查勘事故现场;
(3)被保险人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4)保险公司审核理赔材料;
(5)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
(6)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等。
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具体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