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维修基金迟交,会产生什么后果?
滁州维修基金是滁州城市房屋维修基金的简称,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为了保障滁州市房屋维修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滁州市房屋的所有人(包括房屋共有人)和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征收的专项基金。维修基金主要用于滁州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非住宅房屋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维修;房屋公共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期限届满后的维修资金结余,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以及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维修。
滁州维修基金迟交,会产生什么后果?
根据规定,滁州市房屋的所有人(包括房屋共有人)和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滁州维修基金。如果滁州维修基金迟交,会产生以下后果:
1、会产生滞纳金。
根据《滁州市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滁州维修基金迟交,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应缴维修基金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2、会影响房屋交易。
根据《滁州市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滁州维修基金迟交,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办理房屋出售、赠与、互换、继承等手续。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办理抵押、出租、分割等手续。只有在补缴了滞纳金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3、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如果滁州维修基金迟交,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拒绝缴纳滞纳金,滁州市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冻结、扣押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银行存款、其他财产,并拍卖以抵偿滞纳金。
因此,滁州市房屋的所有人(包括房屋共有人)和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滁州维修基金。如果滁州维修基金迟交,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建议滁州市房屋的所有人(包括房屋共有人)和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务必及时缴纳滁州维修基金,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