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振兴基金基地:激发活力,助推发展
眉山振兴基金基地是眉山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和资源在眉山振兴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经市委常委会决定,在眉山市民政局设立并依法独立运行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法人,是以民间捐赠、民间借贷、政府补贴等资金筹措手段,推进眉山振兴发展的债权投资基金。旨在发挥民间资本、政府资金的联动作用,支持眉山文化、旅游、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改善项目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助力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地功能定位
眉山振兴基金基地是以创新投资模式、盘活社会资本为核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民间资本和政府资金在眉山振兴发展中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功能如下:
创新投资模式,盘活社会资本。研究提出创新投资模式,充分发挥眉山振兴基金基地非营利性、公益性的优势,以政府扶持性资金撬动民间资本投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眉山振兴发展中来
吸引民间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促进眉山产业兴旺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投资收益,引入民间资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助力产业转型。发挥眉山振兴基金基地的资本推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先进产业,积极投向文化、旅游、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改善民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改善民生作为眉山振兴基金基地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将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打造可持续发展模式。以构建长效发展机制为目标,探索眉山振兴基金基地溶“基金+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社会资本”于一体的创新发展模式,逐步提高基金培育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基地运行管理
眉山振兴基金基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维护稳定的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是基地决策机构,由市政府、民政局、财政局、金融监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
总经理是基地执行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管理
基地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风险控制、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确保基地规范运行
基地运作模式
眉山振兴基金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性引导相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债权投资基金,实施债权投资经营管理。
募集资金:通过社会捐赠、民间借贷、政府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
投资管理:对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主要投资于文化、旅游、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
收益分配:投资收益主要用于偿还民间借贷利息、支付基金管理费用、培育基金发展、改善民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