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早补缴几年可追溯至退休前?
退休人员在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同时,如果发现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补缴部分或全部的社保费,以增加缴费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补缴社保费的起始时间一般可追溯至以下几个节点:
1. 退休前5年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追溯补缴的社保费期限最长为退休前5年。例如,某参保人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其最早可以补缴2018年的社保费。
2. 退休前不满5年
对于退休前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参保人,补缴社保费的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其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例如,某参保人2008年首次参加社会保险,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则其最早可以补缴2008年的社保费。
3. 离开本市之前
对于因工作调动、转让等原因离开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补缴社保费的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其离开本市之前。例如,某外来务工人员2018年离开北京,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其可以补缴2018年离开北京之前尚未补缴的社保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社保补缴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补缴其他险种。补缴社保费时,需要按当年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应补缴金额。另外,补缴社保费不能改变退休时间,也不能享受退休后返还个人账户余额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