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条例
重庆失业保险条例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重庆市失业保险制度的范围、条件、待遇、缴纳、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对失业人员提供了保障和服务。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申请失业保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
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重庆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非重庆市户籍人员;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用人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等;
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失业前为非全日制工作;
已向户籍所在地或失业前工作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失业,并提供相关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失业保险:
到户籍所在地或失业前工作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报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等;
将失业保险金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材料后,将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从失业之日起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年限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40%;
缴费年限2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0%;
缴费年限3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70%;
缴费年限5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0%。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或现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