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起源与沿革
社会保障制度,简称社保,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1880-1930年间,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先后建立了面向特定人群(如工矿工人、公务员等)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疾病保险、养老保险等。
发展阶段:1930-1970年间,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覆盖的范围和人群逐渐扩大,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
成熟阶段:1970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扩大,并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机制。
我国社保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20年代。1928年,国民政府制定《工厂法》,规定雇主对职工提供工伤保险。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正式建立了面向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8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启动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
201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内容全面、层次多样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保的 earliest 起始时间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earliest 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工伤保险。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工厂法》,规定雇主对职工提供工伤保险,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