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本人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计发月数×1%)。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的计算是从参加养老保险的次月开始计算至退休之月的次月止。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确定,一般为139个月(11.6年)。
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按月缴纳。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15日内,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汇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和特殊病种医疗待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住院医疗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病种医疗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
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参保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参保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