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个人养老保险申领流程
一、参保人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劳动合同或其他工作证明。
2、长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卡。
3、申领时需缴纳本人每月计发工资的20%的个人缴费,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60%至300%确定。
二、参保人申报手续
1、参保人准备好材料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机构,或拨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咨询电话、访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网站进行个人养老保险申报手续。
2、参保人申报时,应填写《个人养老保险申报表》。
3、申报时,参保人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伍证。
三、经办机构受理
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申报表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办机构将为参保人开具《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通知书》。
四、参保人缴费
参保人凭《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领取养老保险金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长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卡,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经审核后,会将养老保险金发放到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上。
六、申领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家庭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簿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5、个人银行账号(用于领取养老金);
6、其他材料(如有)。
七、注意事项
1、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可以选择按月领取。
2、参保人去世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领取标准,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