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统筹基金改革如何持续推进
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统筹层次改革
将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全市统筹基金,由深圳市政府管理;第二层次为区级统筹基金,由各区政府管理;第三层次为街道(镇)统筹基金,由街道(镇)政府管理。全市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全市范围内的大病、重病和长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区级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区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街道(镇)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街道(镇)范围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筹资方式改革
将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的筹资方式分为三种:一是个人缴费,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一定比例的医保费;二是政府投入,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从财政中划拨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医保统筹基金;三是社会捐赠,鼓励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支持医保统筹基金的发展。
支付方式改革
将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由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结算;二是按病种付费,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大病、重病、长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病种付费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病种付费给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按人头付费,对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人头付费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人头付费给定点医疗机构。
管理体制改革
将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体制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市医保局,负责全市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第二级为区医保局,负责区内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第三级为街道(镇)医保所,负责街道(镇)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市医保局负责制定医保政策,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审核医保报销费用,协调区医保局和街道(镇)医保所的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制定区内医保政策,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审核医保报销费用,协调街道(镇)医保所的工作;街道(镇)医保所负责制定街道(镇)范围内医保政策,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审核医保报销费用。
监管机制改革
将深圳市医保统筹基金的监管机制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管,由市医保局、区医保局和街道(镇)医保所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报销费用的审核和监督,防止医保基金流失;二是外部监管,由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等对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报销费用的审核和监督进行监督,防止医保基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