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幕墙维修基金续交补缴缴费标准
济南房屋幕墙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对房屋幕墙进行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缴纳。对于没有按时缴纳或者补缴房屋幕墙维修基金的业主,济南市出台了相关的续交补缴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续交
未按时缴纳房屋幕墙维修基金的业主,在发现漏缴后应及时续交。续交标准为:原应缴纳的维修基金数额×(1+延期利息率×延期缴纳年限)。
补缴
已按时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当房屋幕墙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需要进行维修时,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请补缴:
* 若维修费用低于已缴纳维修基金余额,则不予补缴。
* 若维修费用高于已缴纳维修基金余额,则业主需要补缴差额部分。补缴标准为:维修费用-已缴纳维修基金余额。
延期利息率
续交房屋幕墙维修基金时,延期利息率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0.5)。
缴费方式
房屋幕墙维修基金续交补缴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缴纳。
* 通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指定的第三方平台缴纳。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予补缴:
* 房屋已灭失或者已经重建。
* 已缴纳的维修基金已全部用于房屋幕墙维修。
* 房屋幕墙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但业主未及时报修,导致房屋幕墙损坏严重。
此外,房屋幕墙维修基金如有剩余,在业主出售房屋时可以随同房屋转让,由新业主继续缴纳和使用。若房屋拆迁或改建,剩余的维修基金可以退还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