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还能报哪些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还能报哪些?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费、住院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职工生育之日起发放,发放期限为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00%。
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在职工生育后一次性发放,补贴标准为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次。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人工流产费、取环费、上环费等。
避孕药具费用:包括避孕套、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
以上费用均可在铁路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内进行报销。职工在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工资证明等。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职工在生育后,应当及时向铁路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铁路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铁路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到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职工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生育保险费用必须在职工生育后1年内报销。
职工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工资证明等。
职工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当注意报销金额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待遇的最高限额。
以上就是关于铁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还能报哪些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