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社失业保险,如何申领?
长沙人社失业保险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申领程序如下:
一、申领条件
1、具有长沙市户籍或在长沙市工作并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被用人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证的人员;
4、失业期间没有领取失业救济金,也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5、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在失业后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失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失业登记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失业人员的申领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准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决定;
3、失业人员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在领取失业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每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等相关材料;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找到新的工作,应当立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终止手续。
温馨提示:
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领材料。如有虚假、不实或隐瞒情况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以尽快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