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效果如何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开始在全国15个城市、14个省(区)进行省级试点。经过3年的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基本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数不断扩大,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试点经验
一是制度体系框架基本确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政策性、社会性、普惠性、保障性的特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基础,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定运行的前提。试点地区坚持以《社会保险法》为统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当地长期护理现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
三是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管理服务水平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效果的体现。试点地区不断加强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建立健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管理体系,制定了管理服务规范,配备了管理服务人员,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管理服务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是参保人数不断扩大。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积极宣传和推广,提高了参保人员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参保人数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8月底,试点地区已有近1000万人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其中,城市地区参保率达到20%,农村地区参保率达到10%。
试点效果
五是参保人群增多。截至2020年8月底,试点地区已有近1000万人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其中,城市地区参保率达到20%,农村地区参保率达到10%。
六是待遇水平提高。试点地区通过调整护理等级、增加护理时数、提高护理费用标准等方式,提高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目前,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已基本达到或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版)》中规定的护理费用标准。其中,特级护理每月护理费用标准达到1000元以上,一级护理每月护理费用标准达到500元以上。
七是服务质量改善。试点地区通过建立护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护理服务质量监管、开展护理服务质量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目前,试点地区大部分护理机构已达到或超过了护理服务国家标准。其中,特级护理机构护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一级护理机构护理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八是社会负担减轻。试点地区通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护理负担。据统计,试点地区家庭护理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已下降了10%以上,社会护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已下降了5%以上。
试点面临的挑战
九是制度不健全。虽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制度不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尚未形成成熟的制度体系。二是资金筹集困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普惠性制度,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三是服务体系不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等多个领域,需要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四是管理难度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敏感、多部门参与的制度,管理难度大。五是公众认知不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公众认知不足,参保意愿不高。六是试点经验差异较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试点地区的试点经验差异较大,难以形成统一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