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外汇管理,最新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已全面深化外汇领域改革,进一步简化外汇管理手续,提高外汇资金使用便利化,促进外汇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外汇存款管理
境内居民个人可通过本人境内外汇账户汇出外汇,用于境外旅游、留学和探亲等合理需要,每年等值5万美元以内,无需办理手续。超出5万美元的部分,应当通过银行柜台申报办理。
外汇贷款管理
境内金融机构可向境内企业发放外汇贷款,用于境外直接投资或贸易项下合理需要。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外汇贷款本息。外汇贷款人可将外汇贷款展期或追加贷款,无需办理手续。
外债管理
境内企业外债实行负债总额管理,不再实行单笔外债审批。企业外债规模应符合企业自身经营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企业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70%。
对外投资管理
齐齐哈尔市鼓励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境外股权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企业投资境外股权的利润可汇回境内。
跨境贸易结算管理
企业进出口贸易结算应通过外汇专用账户进行。企业可通过外汇专用账户收付跨境贸易货款。外汇专用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结汇、汇出或持有。
外汇汇率管理
齐齐哈尔市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汇率进行结汇或购汇。
违法处罚管理
违法外汇管理规定,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大外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欢迎广大居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外汇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