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疫苗支出范围
社保基金疫苗支出范围是指使用社会保险基金来支付参保人员及其特定人群所接种疫苗的费用。其覆盖范围包括基本疫苗、重点人群疫苗和专项疫苗。具体范围如下:
基本疫苗
基本疫苗是国家免疫规划规定,且向全体适龄公民免费提供或补贴接种的疫苗,包括:
乙肝疫苗
卡介苗
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联合疫苗(DTP)
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MMR)
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重点人群疫苗
重点人群疫苗是指针对特定人群的传染病,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并提供免费或补贴接种的疫苗,包括:
流感疫苗(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护人员)
肺炎球菌疫苗(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
HPV疫苗(13-15岁少女)
专项疫苗
专项疫苗是指为应对突发疫情或特定传染病,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提供免费或补贴接种的疫苗,包括:
甲型H1N1流感疫苗
新冠肺炎疫苗
猴痘疫苗
接种疫苗能报销的情况
符合社保基金疫苗支出范围的疫苗接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报销:
参保人员在指定接种单位接种上述疫苗的,凭接种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进行报销。
因疫情防控需要,参保人员在非指定接种单位接种上述疫苗的,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
符合接种条件的特定人群,在指定接种单位接种上述疫苗的,凭接种记录和身份证明进行报销。
未参保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人群(如返乡农民工、外来人口),接种国家要求免费或补贴接种的疫苗的,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接种疫苗后需要报销的,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向接种单位索取相关发票或收据。
携带发票或收据、接种记录、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