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注销还能缴纳吗
社保注销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恢复缴纳。
社保注销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社保注销: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 出国定居的;
*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 户口迁出本市且未在其他省市就业的;
* 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情况。
社保注销后恢复缴纳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注销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恢复缴纳:
* 注销后重新就业的;
* 注销后户口迁回本市的;
* 注销后因其他原因需要继续参加社保的。
恢复缴纳的程序
注销参保人员恢复缴纳社保的程序如下:
* 携带相关材料到原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恢复缴纳;
* 审核通过后,重新建立社保关系并补缴欠费;
* 补缴欠费后,重新享受社保待遇。
需要补缴的欠费
恢复缴纳社保需要补缴注销期间的欠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额度以参保人员原参保工资为基数计算。
需要注意的事项
* 恢复缴纳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户口本等;
* 补缴欠费的时间跨度不能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 恢复缴纳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