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农村养老保险
隆昌农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动员和鼓励符合参加条件的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由个人、集体和国家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办法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流程
1. 发动和宣传。各村(社区)要深入宣传隆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参保对象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让参保对象了解基本情况和有关政策,激发参保积极性,自觉参加养老保险。
2. 建立花名册。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村(社区),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从本村或本乡镇户籍在册的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中,摸清参保对象的基本情况,确定参保对象,编制参保对象花名册。
3. 征缴保费。参保对象经市养老保险处批准后,由乡镇社保经办机构逐户征收养老保险费,并汇总上交养老保险处审查认可。对参保对象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村集体代缴。
4. 发放养老金。每年由市养老保险处统一下达全市农村养老金标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逐级通知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
参保对象
1. 在农村居住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农业户口,并有常住地。
2. 符合以上条件的老人,且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1. 在隆昌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在农村的60周岁以上老人;
2. 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
3. 能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方式
1. 个人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 村(社区)代缴:对于因家庭贫困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老人,可以由村(社区)代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费用
1. 个人缴纳:参保老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600元。
2. 村(社区)代缴:村(社区)为参保老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1200元。
养老金待遇
1. 基础养老金:参保老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2.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老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根据个人账户的余额和缴费年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