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旨在明确工伤保险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流程
1. 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
(1)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工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伤残等级评定书等伤情资料;
(3)所在单位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 工伤待遇申请
申请工伤待遇,应当填写工伤待遇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护理费、附加营养费等费用支付凭证;
(3)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3. 工伤待遇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待遇申请表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工伤待遇发放给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工会。
4. 工伤待遇支付
工伤待遇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护理费、附加营养费等。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时限
1.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 工伤待遇申请时限
工伤待遇申请,应当自工伤认定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所需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所需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工会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