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瓯海区缴费标准最新规定
根据《中共瓯海区委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瓯海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瓯委发〔2023〕1号)规定,瓯海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含11层以上且带电梯)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
多层住宅(含5-10层且不带电梯)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元
其他住宅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元
非住宅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
缴费方式
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一次性缴清:业主在收房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专项维修资金。
* 分期缴纳:业主可以分两年(24期)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其中,首期缴纳50%,其余50%分23期平均缴纳。
缴费时间
业主应当自收房之日起90日内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逾期不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直至全部缴清。
其他规定
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存入经区财政部门备案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和管理工作。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区住建局或者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