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提取金额
维修基金是业主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而缴纳的专项资金,用于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维修基金提取的金额一般由业主大会决定,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1. 按建筑面积分摊:根据各户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 按套数分摊:根据各户套数的比例分摊;
3. 按使用情况分摊:根据各户对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频率分摊。
维修基金提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维修基金:
已缴纳维修基金满两年。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确实需要维修或者养护。
申请提取的使用范围必须是用来维修或者养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提取程序
业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维修基金提取:
维修基金提取申请表;
维修或者养护方案和费用预算;
经业主大会讨论同意提取维修基金的会议记录;
其他必要材料(如维修合同、发票等)。
业主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业主大会讨论,并对提取申请作出决定。如果业主大会同意提取,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书面决议后15日内将材料送交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发放维修基金。
注意事项
维修基金提取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能挪作他用。
业主申请提取维修基金时,应提供充分的材料证明,以便业主大会合理评估。
维修基金提取后,应及时用于维修或者养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做好资金使用记录。
如果业主对维修基金提取有争议,可以向业主大会或者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