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转入珠海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珠海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可在社保局网站下载);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委派证明;
4.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
5. 个人银行卡号及存折复印件;
6.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社保转入珠海流程步骤
**1. 异地转移接续申报**
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申报手续,并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申报表》。
**2. 珠海市社保局审核资料**
持以上材料到珠海市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保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下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证》。
**3. 签订《转移协议》**
社保局会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
**4. 缴纳社保费用**
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证》缴纳社保费用。可通过网上银行、柜台缴纳等方式缴费。
注意事项
1. 办理社保转入,需要在新的参保地连续缴费满 12 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珠海市的社保待遇。
2. 在原参保地转移个人账户资金时,需扣除已享受的待遇(如已报销的医疗费用)。
3. 转移手续办理期间,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4. 如果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申报时,原参保地已经不再缴纳社保费用,则无法办理社保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