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开通是否要公示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三十日内向所有业主公示下列事项:
前期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
因此,维修基金开通是否要公示,答案是肯定的。
居民须知
一、维修基金的性质
维修基金是业主专项共有的费用,用于物业的日常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
二、维修基金的开通
维修基金的开通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开通后,业主应按时缴纳维修基金,不得拖欠或拒绝缴纳。
三、维修基金的使用
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使用维修基金时,需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
四、维修基金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业主有权查阅维修基金的账目,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
五、维修基金的监管
维修基金的监管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专人或机构对维修基金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维修基金不足时的处理
如果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时,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规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特别维修基金。
七、业主应尽的义务
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维修基金,并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业主有权查阅维修基金的账目,参与维修基金的决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