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90平米维修基金续缴标准
维修基金续缴方式
根据《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衡水市90平米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续缴标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续缴方式如下:
业主应当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25元标准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续缴周期
房屋维修基金续缴周期为一年,业主应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的维修基金。逾期未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续缴标准计算
以90平米的住宅房屋为例,其房屋维修基金续缴标准为:
90平方米 x 0.25元/平方米/月 x 12个月 = 270元/年
续缴义务
房屋维修基金续缴是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有义务按照规定缴纳维修基金。如未按时缴纳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补缴,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维修基金用途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房屋主体结构及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屋顶防水、外墙维修、公共管道维修等重大维修项目
专用维修资金用于特定部位或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维修基金监管
衡水市房屋维修基金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和监督。业主可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情况和使用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业主在购房时应向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索要维修基金专用收据,以备日后查询和维权。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保障业主对维修基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如业主发现维修基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等行为,可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