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社保一体化政策一览
苏州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国务院“三一步走”的部署,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工作。
基本情况
苏州城乡社保一体化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后,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项目,并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最新政策
城镇职工社保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4%。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10.2%,其中单位缴纳7.2%,个人缴纳3%。
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缴费比例为8%-15%,缴费方式为个人缴纳。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缴纳,按户籍所在地每年统一缴纳一定金额。
一体化管理
城乡社保一体化后,将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保进行统一管理。城乡居民社保将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由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的征收、待遇发放和监督检查。
保障待遇
城乡社保一体化后,城乡居民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养老保险方面,达到领取条件后,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方面,城乡居民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方面,城乡居民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保障待遇。
实施效果
苏州城乡社保一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市参保人数已达1300余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700万人。城乡社保一体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