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维修基金标准
镇江维修基金标准是指镇江市针对商品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费用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由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
根据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镇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建字[2016]19号)规定,镇江市维修基金标准为:住宅建筑,5.40元/平方米·月;商业建筑,4.20元/平方米·月;其他建筑,3.60元/平方米·月。
镇江维修基金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商品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费用,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导致公共设施失修,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
何时交
镇江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分两种: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
1.一次性缴纳:购房者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一次性缴纳全部维修基金。这种缴纳方式简单方便,但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2.分期缴纳:购房者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先缴纳一定比例的维修基金,剩余部分分期缴纳。这种缴纳方式可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但需要购房者按时缴纳维修基金,否则可能会被罚款。
根据《镇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应在办理房产证后30日内缴纳。逾期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每日10元/平方米。
镇江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镇江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指镇江市规定收取维修基金的标准。该标准由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
根据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镇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建字[2016]19号)规定,镇江市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住宅建筑,5.40元/平方米·月;商业建筑,4.20元/平方米·月;其他建筑,3.60元/平方米·月。
镇江维修基金缴纳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商品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费用,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导致公共设施失修,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