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是负责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政府管理人员。主任由西安市高新区人民政府任命,负责制定和执行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职责范围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西安高新区的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2. 负责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3. 负责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4. 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 完成市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具有五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
3. 熟悉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任期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任期一般为五年,并可以连任。任期届满后,经西安市高新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续聘。
工作程序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主任在工作中,需遵循以下程序:
1.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西安高新区的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2. 起草并上报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3.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计划;
5. 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 督促、检查和指导西安高新区各级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工作;
7. 受理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
8. 完成西安市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