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奖励额度
青岛跨境基金中心(QCFZ)为境外基金管理人开展跨境基金业务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奖励额度。根据《青岛市支持跨境基金业务发展若干政策》规定,青岛跨境基金中心的奖励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人民币。
奖励额度计算方式
奖励额度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奖励和绩效奖励。
基础奖励
基础奖励为基金管理规模达到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如下:
规模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奖励300万元人民币。
规模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规模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
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为基金业绩达到一定标准的奖励,具体如下:
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10%(含)以上,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15%(含)以上,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20%(含)以上,奖励300万元人民币。
奖励条件
获得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奖励的条件包括:
基金管理人为境外基金管理人。
基金已注册成立青岛跨境基金中心。
基金管理规模达到规定额度或业绩达到规定标准。
符合青岛市支持跨境基金业务发展的其他相关规定。
奖励申领
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向青岛跨境基金中心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将发放奖励。
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奖励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境外基金管理人在青岛开展跨境基金业务,为青岛金融业发展做出贡献。通过提供高额奖励,吸引更多境外基金管理人落户,促进青岛跨境金融服务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