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霸州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依据《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 住宅:0.8元/平方米·月;
2. 商业:1.0元/平方米·月;
3. 办公:1.2元/平方米·月;
4. 娱乐场所:1.5元/平方米·月。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查询
缴纳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公共维修基金:
1. 物业管理处查询:
携带身份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前往所属物业管理处查询。
2. 房管部门查询:
携带身份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前往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查询。
3. 网上查询:
部分城市开通了公共维修基金网上查询系统,可登录相关网站,输入身份证号或户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4. 电话查询:
可拨打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电话咨询公共维修基金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1. 公共维修基金为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 缴纳人应根据房屋类型和面积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3. 对于拖欠公共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处或房管部门有权采取催缴措施;
4. 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信息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