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合并可行性
根据相关规定,跨省社保可以合并,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和流程。
合并条件
以下人员可合并跨省社保:
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省份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者。
退休人员:在不同省份工作且已退休或即将退休者。
合并方法
跨省社保合并分为两类方式:
省内转移:在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间转移社保,由参保人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跨省转移:在不同省份间转移社保,需经两省社保局协商办理,程序较为复杂。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
2. 社保局审核申请人资历,出具《转移手续单》。
3. 参保人持《转移手续单》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转移
1.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工作证明等材料。
2. 社保局审核材料,出具《跨省转移申请表》等相关证明。
3. 参保人持相关证明及材料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4. 新参保地社保局受理后,与原参保地社保局协商办理转移接续。
注意事项
社保合并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因省份而异。
跨省社保合并会影响养老金待遇,建议参保人合并前咨询社保局,了解合并后的待遇情况。
办理社保合并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工作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