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社保2021,最新缴纳政策
长沙职工社保2021最新缴纳政策,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其中,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3%,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调整为长沙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标准为长沙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调整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9%下调至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3%上调至2.5%。调整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1.8%,较之前下降了0.2%。
缴费基数调整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的调整上。最低标准由原来的长沙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调整为60%,最高标准由原来的长沙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调整为300%。调整后,最低缴费基数为231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5500元。
缴费方式
职工社保缴费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规定比例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个人自行缴费:无工作单位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人缴费,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缴费时间
职工社保缴费时间一般为每月15日前。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将职工上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缴纳至社保经办机构。个人自行缴费的人员,应在每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用。
未缴费后果
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将产生以下后果:
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退休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未满15年者,退休后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满10年,退休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满10年者,退休后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失业后方可申请失业保险金。未满12个月者,失业后无法申请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职工个人工伤保险缴费无年限要求,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生育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满12个月者,生育后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其他注意事项
职工缴纳社保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缴费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
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看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社保服务热线或咨询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