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社保扣除比例调整
调整的内容
大同市于2023年1月8日起调整大同社保扣除比例,调整的内容涉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调整的依据
此次调整的依据是《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同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通知》(大政发〔2022〕127号)。
调整的幅度
经调整后,大同市社保扣除比例如下:
项目 | 缴费基数 | 调整前缴费比例 | 调整后缴费比例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本人月工资 | 22% | 23% |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本人月工资 | 9% | 10% |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 | 本人月工资 | 1% | 1% |
住房公积金 | 本人月工资 | 7%(个人5%,单位2%) | 12%(个人7%,单位5%) |
调整的影响
此次调整对职工和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个人应缴费额增加:调整后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增加,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额均有所增加。
企业缴费负担加重:调整后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大幅提高,企业缴费负担有所加重。
社会保障水平提升:调整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增加,有利于提升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调整的意义
此次调整旨在完善大同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调整后,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和社会整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将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