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买房补社保,条件要求一览
**1. 购房条件**
在昆山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的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补充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成员自购房屋且无住房的;
家庭成员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保满24个月且无住房的;
家庭成员属于随军家属随调又随迁的,且无住房的;
符合《苏州市人才绿卡认定管理办法》的苏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且无住房的。
**2. 社保补缴条件**
符合《昆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补充职工社会保险:
自购新建商品住房;
自购二手商品住房,且原房主已缴纳满24个月职工社保的;
自购保障性住房;
自建住房。
**3. 补缴时间范围**
可补缴时间范围为申请日前 24 个月内,且补缴时间不得跨越 2 个自然年。
**4. 补缴金额**
补缴金额按昆山市规定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计算,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购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昆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指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
按时缴纳补缴金额,完成社会保险补缴。
**注意事项:**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子女、父母;
申请人须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不得在其他城市享受过同类政策;
补缴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中断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资格。
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規定申请补充职工社会保险。建议有购房需求的人及时了解政策,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