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根据《晋城市社会保险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晋城社保缴纳时间如下:
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上月职工社保缴纳清单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年度社保缴纳清单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申报之月的次月起缴纳。
缴费时间逾期后果
如果企业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逾期缴纳社保费,将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当期应缴纳社保费的万分之五计算,从逾期之日起至缴清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金。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时间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中未约定的,可选择按年、半年、季或月缴纳。个人缴费时间由参保人员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确定。
缴费渠道
社保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柜台
银行代扣代缴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晋城市社保缴纳时间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时缴纳,以免产生滞纳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时间可灵活安排,缴费渠道多元化,方便参保人员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