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生育报销条件
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女性职工,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
已登记生育;
符合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符合生育报销条件的职工,可按以下步骤报销生育费用:
1、收集材料
职工需收集以下材料:
《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深圳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和分娩证明;
新生儿出生证明或《新生儿住院入院通知单》;
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如住院前或出院后有门诊费用);
生育保险卡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开具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明细清单。
2、申请报销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报销:
网上申请: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s://hrss.sz.gov.cn/),在“生育保险”模块中选择“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窗口申请:到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办或社保局经办大厅办理。
3、审核报销
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保险待遇打入职工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