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挂靠法人,合法合规吗?
基金从业者挂靠法人,是指基金从业者与法人达成协议,由法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使基金从业者在名义上满足基金从业资格要求,从而获得从事基金业相关业务的资格。这种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一直备受争议。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的主要表现形式
1.挂靠法人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部分基金从业者为了能够从事基金业相关业务,会与法人达成协议,由法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满足基金从业资格要求。这是一种典型的挂靠行为,严重违反了《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挂靠法人担任基金管理人
一些法人为了能够获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会通过与基金从业者合作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在这种合作方式中,法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而实际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却是基金从业者。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的危害及后果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的危害及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损害基金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使得那些真正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从业者无法公平竞争,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 损害基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导致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影响了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加大了金融风险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增加了金融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于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有违法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对于法人单位或者是基金从业挂靠行为的个人,根据《基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金从业挂靠法人行为不仅侵害了基金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从业者应自觉抵制挂靠法人行为,自觉维护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