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社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宿迁市社会保险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双层保障,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的,可以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和比例内享受社保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和普通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包括住院费、诊疗费、手术费、麻醉费、护理费、检查费等费用,报销比例为70%至90%。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包括慢性病门诊、高血压门诊、糖尿病门诊等特定慢性病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至70%。普通门诊医疗:包括日常的门诊疾病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低,一般为20%至30%。
附加医疗保险报销
附加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和普通门诊医疗,报销比例高于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为85%至95%。门诊特定项目医疗:报销比例为70%至80%。普通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为40%至50%。
报销限额
社保报销是有限额的,超出的部分需自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报销最高限额为120万元;职工附加医疗保险:年报销最高限额为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元。
报销流程
社保报销流程一般为:
就医时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参保人员按照规定比例和范围自付部分费用;医疗机构将相关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报销金额打入参保人员账户。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须按时缴纳社保费用,方可享受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后,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保留相关票据;报销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疗发票等材料;特殊疾病或特殊治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咨询社保经办机构。